本网讯 8月13日,在我市营商环境建设特邀监督员聘任暨动员会议上,30名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获颁证书和工作证。这标志着我市营商环境社会监督机制的进一步完善,监督渠道的不断拓宽。
据了解,首批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是市、县(区、市)营商环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程序和条件选聘,以兼职形式履行监督职责的人员。聘任期限为两年。其监督职责是通过明察暗访、调研等方式,对全市行政审批、行政监管、行政执法、公共资源交易、产权办理和社会公共服务等涉及营商环境建设服务进行监督、“挑刺”“揭短”“亮丑”。
与此同时,监督员将积极收集并向市、县(区、市)营商环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馈社会各界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应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此外,积极参与市、县(区、市)营商环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召集的座谈会和办理其委托的其他监督事项。(新利18体育日报全媒体实习记者 金枭枭)
《新利18体育日报》(2019年08月14日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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